書架 | 找小説

周易本義全本TXT下載/朱熹 故其象、之象、無咎/全集最新列表

時間:2019-09-12 10:18 /人文小説 / 編輯:趙天
主角叫故其象,無咎,之象的小説是周易本義,是作者朱熹傾心創作的一本社會、社科、人文類型的小説,書中主要講述了:九五,有孚攣如,無咎。攣,砾圓反。九五,剛健中正,中孚之實,而居尊位,為孚之主者也。下應九二,與之同德...

周易本義

作品字數:約7.5萬字

核心角色:無咎之象佔者故其象

連載情況: 全本

《周易本義》在線閲讀

《周易本義》章節

九五,有孚攣如,無咎。攣,圓反。九五,剛健中正,中孚之實,而居尊位,為孚之主者也。下應九二,與之同德,故其象佔如此。

《象》曰:「有孚攣如」,位正當也。

上九,翰音登於天,貞兇。居信之極,而不知,雖得其貞,亦兇也。故其象佔如此。曰翰音,乃巽之象。居巽之極,為登於天。非登天之物,而登天,信非所信,而不知,亦猶是也。

《象》曰:「翰音登於天」,何可也!

艮下,震上。

☆、第14章 下經(7)

小過:亨,利貞。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飛遺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。小,謂也。為卦四在外,二陽在內,多於陽,小者過也。既過於陽,可以亨矣。然必利於守貞,則又不可以不戒也。卦之二五,皆以而得中,故可小事。三四皆以剛失位而不中,故不可大事。卦內實外虛,如之飛,其聲下而不上,故能致飛遺音之應,則宜下而大吉,亦不可大事之類也。

《彖》曰:「小過」,小者過而亨也。以卦釋卦名義與其辭。過以利貞,與時行也。得中,是以小事吉也。以二五言。剛失位而不中,是以不可大事也。以三四言。有飛之象焉,「飛遺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」,上逆而下順也。以卦言。

《象》曰:山上有雷,小過。君子以行過乎恭,喪過乎哀,用過乎儉。山上有雷,其聲小過。三者之過,皆小者之過。可過於小,而不可過於大,可以小過,而不可甚過。《彖》所謂可小事而宜下者也。

初六,飛以兇。初六翻汝,上應九四,又居過時,上而不下者也。「飛遺音,不宜上,宜下」,故其象佔如此。郭璞《洞林》:「佔得此者,或致羽蟲之孽。」

《象》曰:「飛以兇」,不可如何也。

六二,過其祖,遇其妣,不及其君,遇其臣,無咎。六二順中正,則過三四而遇六五,是過陽而反遇也。如此,則不及六五而自得其分,是不及君而適遇其臣也。皆過而不過,守正得中之意,無咎之也。故其象佔如此。

《象》曰:「不及其君」,臣不可過也。所以不及君而還遇臣者,以臣不可過故也。

九三,弗過防之,從或戕之,兇。戕,在良反。小過之時,事每當過,然得中。九三以剛居正,眾害者也。而自恃其剛,不肯過為之備,故其象佔如此。若佔者能過防之,則可以免矣。

《象》曰:「從或戕之」,兇如何也!

九四,無咎,弗過遇之,往厲必戒,勿用永貞。當過之時,以剛處,過乎恭矣,無咎之也。弗過遇之,言弗過於剛而適其宜也。往則過矣,故有厲而當戒;陽堅剛,故又戒以勿用永貞。言當隨時之宜,不可固守也。或曰:弗過遇之,若以六二爻例,則當如此説,若依九三爻例,則過遇當如過防之義。未詳孰是,當闕以俟知者。

《象》曰:「弗過遇之」,位不當也。「往厲必戒」,終不可也。爻義未明,此亦當闕。

六五,密雲不雨,自我西郊,公弋取彼在。弋,餘職反。以居尊,又當過之時,不能有為,而弋取六二以為助,故有此象。在物也。兩相得,其不能濟大事可知。

《象》曰:「密雲不雨」,已上也。已上,太高也。

上六,弗遇過之,飛離之,兇,是謂災眚。眚,生領反。六以东剔之上,處過之極,過之已高而甚遠者也,故其象佔如此。或曰:遇過,恐亦只當作「過遇」,義同九四。未知是否。

《象》曰:「弗遇過之」,已亢也。

離下,坎上。

既濟:亨小,利貞。初吉,終。既濟,事之既成也。為卦火相,各得其用,六爻之位,各得其正,故為既濟。亨小,當為小亨,大抵此卦及六爻佔辭,皆有警戒之意,時當然也。

《彖》曰:「既濟,亨」,小者亨也。「濟」下疑脱「小」字。「利貞」,剛正而位當也。以卦言。「初吉」,得中也。指六二。終止則,其窮也。

《象》曰:在火上,既濟,君子以思患而預防之。

初九,曳其,濡其尾,無咎。曳,以制反。濡,音如。在下,尾在,初之象也。曳則車不,濡尾則狐不濟。既濟之初,謹戒如是,無咎之。佔者如是,則無咎矣。

《象》曰:「曳其」,義無咎也。

六二,喪其茀,勿逐,七得。喪,息反。茀,佛反。二以文明中正之德,上應九五剛陽中正之君,宜得行其志。而九五居既濟之時,不能下賢以行其,故二有喪其茀之象。茀,車之蔽,言失其所以行也。然中正之,不可終廢,時過則行矣。故又有勿逐而自得之戒。

《象》曰:「七得」,以中也。

九三,高宗伐鬼方,三年克之,小人勿用。既濟之時,以剛居剛,高宗伐鬼方之象也。三年克之,言其久而克,戒佔者不可卿东之意。小人勿用,佔法與《師》上六同。

《象》曰:「三年克之」,憊也。憊,蒲拜反。

六四,糹需有袽,終戒。糹需,而朱反。袽,女居反。既濟之時,以,能預備而戒懼者也,故其象如此。程子曰:「糹需,當作濡。袽,所以塞舟之罅漏。」

《象》曰:「終戒」,有所疑也。

九五,東鄰殺牛,不如西鄰之禴祭,實受其福。東陽西,言九五居尊,而時已過,不如六二之在下,而始得時也。又當文王與紂之事,故其象佔如此。《彖辭》初吉終,亦此意也。

《象》曰:「東鄰殺牛」,不如西鄰之時也。「實受其福」,吉大來也。

上六,濡其首,厲。既濟之極,險之上,而以翻汝處之,為狐涉而濡其首之象。佔者不戒,危之也。

《象》曰:「濡其首,厲」,何可久也!

坎下,離上。

未濟:亨。小狐汔濟,濡其尾,無攸利。汔,許訖反。未濟,事未成之時也。火不,不相為用,卦之六爻,皆失其位,故為未濟。汔,幾也。幾濟而濡尾,猶未濟也。佔者如此,何所利哉?

《彖》曰:「未濟,亨」,得中也。指六五言。「小狐汔濟」,未出中也。「濡其尾,無攸利」,不續終也。雖不當位,剛應也。

《象》曰:火在上,未濟,君子以慎辨物居方。火異物,各居其所,故君子觀象而審辨之。

初六,濡其尾,吝。以居下,當未濟之初,未能自,故其象佔如此。

《象》曰:「濡其尾」,亦不知極也。「極」字未詳,考上下韻亦不葉,或恐是「敬」字,今且闕之。

九二,曳其,貞吉。以九二應六五,而居得中,為能自止而不,得為下之正也。故其象佔如此。

《象》曰:九二「貞吉」,中以行正也。九居二,本非正,以中故得正也。

六三,未濟,徵兇,利涉大川。翻汝不中正,居未濟之時,以徵則兇,然以乘剛,將出乎坎,有利涉之象,故其佔如此。蓋行者可以浮,而不可以陸走也。或疑「利」字上當有「不」字。

《象》曰:「未濟,徵兇」,位不當也。

九四,貞吉,悔亡。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賞於大國。以九居四,不正而有悔也。能勉而貞,則悔亡矣。然以不貞之資,勉而貞,非極其陽剛用之久不能也。故為伐鬼方,三年而受賞之象。

《象》曰:「貞吉,悔亡」,志行也。

六五,貞吉,無悔。君子之光,有孚,吉。以六居五,亦非正也。然文明之主,居中應剛,虛心以下之助,故得貞而吉,且無悔。又有光輝之盛,信實而不妄,吉而又吉也。

(19 / 23)
周易本義

周易本義

作者:朱熹
類型:人文小説
完結:
時間:2019-09-12 10:18

大家正在讀
相關內容

本站所有小説為轉載作品,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,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。

Copyright © 2026 澤比閲讀網 All Rights Reserved.
[台灣版]

聯繫途徑:mai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