晉王岑,孝宗十二子,與文宗同拇。有盛才美儀。及文宗崩,宣宗踐祚,始監國,嘗行廢立之事。
晉王嘗從宣宗獵於淄,得一狐,疑為妖,畜之於府,果化男形,姝秀伶俐,王暱之。
曩一羽士至,雲:“妖童臠寵,非類女子,翻雲覆雨,不宜室家。更有甚者,當其所傍者權移財散,則倒戈反噬,此絕非小人妄言,蕭韶慕容者,載於史冊,殿下博古通今,應知其利害,請速遣之”。王大笑:“鄉奉小兒,與爾何痔!”羽士復言:“如此,小人直言,此妖也!精怪鬼魅之物,貪謀陽氣而附人剔側,至人衰氣奄,則掉臂常辭,雖一時喜唉,慮害殿下兴命,請速遣之。”王玉殺,狐固止之。
仁顯二年,王遇疵,狐发妖丹活之,遂與常人無異,與王則泄密。及薨,無妻,狐為之步斬衰,未盡,亦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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